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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权益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2018修订)

发布日期:2018-05-21   内容来源:    阅读:[]

1、学习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职工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方面的政策、规定。

2、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状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3、调查掌握、监督教职工的劳动保护情况,特别是对有害有毒工种人员的劳动保护。

4、调查掌握、监督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协助学校有关部门作好五险一金以及其他职工依法应该享受的劳动保险

5、依法依规办好集体职工福利等事项。

6、做好教职工的“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制定职工帮扶政策,每年核定职工困难补助。

7、掌握教职工中的伤病情况,及时做好慰问工作。

8、做好其他职工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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