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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12-12   内容来源:    阅读:[]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工发〔201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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