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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8年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9   内容来源:    阅读:[]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8年度师德师风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学校决定评选 2018年度德师风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天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立德树人,以身作则,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培养;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把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关心、爱护每位学生,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献力量;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实践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回报人民。

4.在教学、管理和服务岗位上,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成效显著。

5.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满 3 年及以上,工作认真,无违章违纪及学生投诉情况,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评选办法

1.评选侧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辅导员。各分会在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指导下,按《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8年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 1,经民主程序,择优推荐。

2.推荐名额为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3%,人数较少的单位隔年推荐。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8年度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并提交事迹材料,各分会按规定时间统一将材料交纪委、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工会。各分会评选结果将由校工会统一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3.2015年以来被授予该荣誉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上报材料要求

1.被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需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 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并另附 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1份。

2.请各分会务必于 2018 7 16 日前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 B416室),(联系电话:5951614)。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8年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 年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8 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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