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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文明家庭”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3-08   内容来源:    阅读:[]

各分会:

根据内科大工发【2017】22号《关于评选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度“巾帼建功” 先进个人的通知》和内科大工发【2017】23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分会民主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审核,决定授予孙金玲等52名同志“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决定授予张奇伟等22户家庭 “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家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我校广大教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建功立业,为我校改革和发展做出新贡献,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附:《2017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单》

《2017年度“文明家庭”名单》

内蒙古科技大学工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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