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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查第三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内容来源:    阅读:[]

              关于督查第三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教代会提案承办、协办单位:

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三届教代会闭幕后,提案报告中的提案及意见建议已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于会后交由相关单位承办。根据工作安排,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第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案及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由教代会筹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主要安排工作进程、沟通协调和推进落实,确保落实质量与落实力度。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积极组织认真落实由本单位办理的提案及意见建议,就落实办理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检查对该项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教代会筹委会办公室。已办结完成的,请说明完成情况、时间、方式以及责任人(单位);未完成的或正在办理中的,请说明未完成原因,明确完成期限以及完成责任人(单位);不能完成也请说明详细理由与建议。

三、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提案及意见建议落实工作的督查、检查,并对教代会筹委会负责,在审核各有关单位自查、办理报告的基础上,就有关问题开展咨询、座谈、调研与督办,并邀请主管校领导协查督办。督查结果以报告形式提交教代会审核。

四、时间安排

1. 2018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各有关单位就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2. 2018年6月22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各相关单位的自查报告,根据提案及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与有关单位开展咨询、调研、督办,并就重大问题或落实有困难的问题,邀约校领导或主管校领导协查督办。

3.2018年6月25日至6月26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督查意见,形成督查报告。

五、各有关单位的自查报告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的督查报告均提交第三届二次教代会审核通过。

请各承办、协办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材料。

附件:

1.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反馈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汇总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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