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工会:
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到账账、账实、账表、账证等相符。
请各分工会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分工会会费收支预算表》和《分工会资产盘点、对账表》报校工会办公室B411。
联系人:王麟,联系电话:5954364
附件:1.《分工会会费收支预算表》(共3页)
2.《分工会资产盘点、对账表》(共2页)
内蒙古科技大学工会
2021年12月6日
上一条:转发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建功新征程巾帼谱新章”全区女职工摄影手工展评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救助调查表”的通知(内科大工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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